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地质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5
来源:中国地调局科外部
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局机关各部室:
为聚焦地质调查工作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科技创新在地质调查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依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科技奖评奖暂行办法》(中地调发〔2015〕12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科技奖的评选工作。现就地质科技奖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聚焦引领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和地球系统科学问题的重大科技成果,认真总结梳理,积极组织推荐,为国家科技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推荐范围与条件
中国地质调查局(简称“地调局”)直属单位形成的所有地质科技成果、非直属单位承担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形成的地质科技成果。
(一)根据《办法》规定,推荐成果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审、验收或鉴定;
(二)推荐成果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地调局成果登记,取得登记证书;
(三)项目形成的成果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地质资料汇交,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四)参评2016年度地调局地质科技奖的成果或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予受理。
三、推荐方式
可通过如下之一的方式进行推荐。
(一)单位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并优选符合推荐条件的成果进行初审(含成果依托项目的经济纪律审查),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申报。
(二)专家推荐
两院院士、李四光学者、局科技委员会成员及局机关各部室主任可直接向局推荐。
四、推荐材料
(一)各推荐单位应以正式公文报送《办法》规定的推荐材料并附本单位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1份。文件中应对推荐成果的成果名称、主要成果内容、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等公示情况与公示结果予以说明。
(二)专家提名推荐成果的材料应提供专家提名推荐表(附件2)1份。
(三)推荐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科技奖申报书》及相关附件2套(其中一份左上角注明原件归档),申报书及附件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可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地质科技奖申报系统”在线填写《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科技奖申报书》。完成填写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成果其他纸介质材料1套;
3.涉密地质调查成果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成果,其密级由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确定。推荐单位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填写报送涉密地质调查成果。
五、推荐时间
网络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地质调查局科技外事部 郭文琳 010-58584665
地调局奖励工作办公室 王晓丽 010-66554754
材料受理:皮凌燕 李继红010-66554750/4753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图书馆116室,100083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