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得4项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甲级资质
发布日期:2015-11-03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我校于今年7月继续申报延续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今年申报延续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证书与往年有了很大变化,一是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要求申报单位为长安大学,不再要求以“长安大学地质调查研究院”名义申报延续,二是地质勘查资质有效期限由原来的一年改为五年。我校本次申报延续的4个甲级地质勘查资质是: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证书编号为:01201511100371,有效期限为:2015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2日。